城门终于被打开,几个胡部已经被许将清理干净了,伴着吱嘎的门闸转动声,这个曾经向大禹任意开放的城门终于再次张开双臂。
现在,在它的内里,是冲天的火光。
“到内城后所有人下马!首要任务是救人!” 破了一道门好像破了人间和炼狱,终于知道求援的为什么看起来一点儿不着急了,因为这是实在算不上起义,这叫屠杀。
被一卷白旗压抑多日的胡部终于找到了不用再安分守己的理由。
策马前盛泊兴拦下了祁懿懿,“你就不要冲杀在前了,好好看着吧。” 他的语气里好像有怒其不争。
……祁懿懿不喜欢盛泊兴,因为他是对的。
战士杀敌的血性被百姓的惨象浇个透,李审红着眼睛第一个冲上前,他是步兵却险些超过盛泊兴。
起义的成功从来和己方的人数与信念无关,它更多与敌方有关 —— 敌军是抱着杀敌的想法还是揣着杀人的想法。
胡部的想法是杀人。
……
礼季并不是百奇郡守,他只是郡守的文书,因为郡守被胡部杀死的那天他跪下的特别快所以被提拔成了新的郡守。
也是他一直和祁懿懿联系要一同起义,他想的本来很好,虽然是三千五守军对五千的胡部,但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再加上没有鹤泽的援军,拿下百奇虽然艰辛但很有可能。
一开始也确实如此,攻其不备很奏效,那一刻钟里他们斩下了不少头颅,但局势很快就变了,游牧的民族最不看重的就是纪律,有一个胡部冲入平民百姓中乱砍乱杀时,百奇早已有了满城的火光。
礼季想拦住不成队形的守军要他们擒贼先擒王但被毁掉的正是他们自己的家,没有人听从指挥,混乱开始的那一瞬间,礼季仿佛听见了屠杀的号声。
完了,一切都完了,爱戴,尊敬,拥护,全完了。
礼季想跑但一直跟随他的亲信却强拉着想让他留在这里,“大人,大人你不能走,救救他们,大人您是郡守,您得想办法救救他们。”
办法?想什么办法?木衣扎砍下上一任郡守的头当尿壶,尸身喂了狗熊,他现在能想到的办法只有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亲信死命拉着他往回走,礼季挣扎着从背后摸出刀,他虽然是文书但当过两年兵,“ 我当过兵,我可以的,我当过兵,我可以的。” 礼季念叨着忽然抬手将刀刃对准了亲信一直伸向城池中心的脖子。
“我可以的,我可以的,我可以的。”
“对,大人,您可以的,您不能放下百奇不管,您……” 亲信回头,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惊恐起来,礼季愣了一下一种落入悬崖般的下坠感从脚底传上来,他猛地挥手,将刀身插入亲信的眼珠。
刀尖从他的后脑穿过……
亲信还没死透,他的喉管里传出刚刚出口的新鲜的词语,“大人,您身后……”后面几个字走音了,亲信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死了。
礼季突然感觉背后一沉,脖颈间传来一阵粘腻的冰凉,他颤巍巍的回头。
是个无头的尸身,胡部。
长呼一口气的同时礼季忽然心头一紧,他反复在身上摸索但没能找到第二把匕首,礼季憋了口气才紧张的回头 ……是不是看到了,有没有看到,我也得杀……
狭窄的巷口站着的是一人一马,银甲折射火光看起来像金甲,盛泊兴的枪尖儿上正戳着个胡部的头,对应着礼季脚边的尸身,他下马走到礼季面前,甲胄摩擦 “咯愣愣” 的响,盛泊兴每一步都踩得很实。
从亮出到暗处,礼季这才看清来人,他把带了血的手背到身后,“你是谁。”
“这是木衣扎吧。” 枪尖上的脑袋突然凑得很近,挥舞枪身时带起一阵血腥的风。
盛泊兴没回答礼季,这个火光很难透过的小巷里的这一刻是礼季一生中面对盛泊兴最怯懦的时间。
“是,他是。” 礼季往后退了几步,直到踩住了刚死的亲信的胳膊才停下,他又仔细看了几眼,确信盛泊兴枪尖上挂的是木衣扎的脑袋,“你是鹤泽的兵?”
盛泊兴还是没回答礼季,他提着枪走了,到巷口时盛泊兴上马,远远的,居高临下的看了礼季一眼。
……在飞黄鹏达的很多年以后,礼季梦里还是时不时会出现盛大将军的那个眼神。
礼季在盛泊兴走后好一会儿才弯下腰从那刚凉下来的肉身上拔下自己的刀,他小心走出小巷看到的却不再只是乱砍乱杀的胡部,还有一群整齐着甲利落持刀的士兵。
坠落感和不真实感再次袭来,礼季打了个哆嗦。
……
木衣扎死了。
盛泊兴找了半天,他就是冲着木衣扎出手的,还是那句话,擒贼先擒王,只是盛泊兴可以自己擒。
礼季杀自己人那段盛泊兴其实没看见,他赶到的时间很巧合,刚好是亲信倒下而礼季背后的木衣扎提起大刀,盛泊兴凭借木衣扎根部的服饰确认他高贵的身份,而后就利落出手。
虽然礼季看起来是格外的惴惴不安,惊慌失措,但盛泊兴其实没多想,他理所当然的以为这人是被自己的勇武震慑折服。
战火和混乱持续到后半夜天将亮,等百奇的中心像被炸出个坑一样深深的凹陷下一块儿时五千胡部才隐隐有杀绝的架势。
盛泊兴把卡在墙壁缝隙间的长枪拔出来,声势极大的怼碎了面前的两个胡部,把他们串成一串儿,木衣扎的人头早被震碎,血肉模糊的到处粘连,此时已经成了格外规整的球。
盛泊兴呼出一口血气,他身上也挂了彩,虽然都不严重,但打到现在也确实有点儿力竭。
“将军。”不知谁叫了盛泊兴一声,盛泊兴回头,这时候他身后所有粗壮的胡部身躯都已经倒下了。
叫盛泊兴的是百奇的兵,他带着身后的不少人很恭敬的给盛泊兴跪下,“我等乃是百奇郡驻军,愿听将军驱使。”
“都起来吧。” 盛泊兴一挥手就甩出一条血线,“你先带人把还活着的守军整合在军营。”
此时盛泊兴的名号还没有打响,但要在军中立威再没有什么比真刀真枪血里来骨里去的一仗要好了。
…… 在百奇城内巡视了三遍盛泊兴才勉强得闲,也不算闲 —— 走马上任主事百奇的大将军正披着被血泼红的铁甲在空旷的兵营阵地整顿百奇的残兵。
不幸的消息是,折损过半。
“受伤的百姓都安排到府衙了,死了不少人,暂时停在城郊义庄行吧。” 许将拆了碍事的半边臂膊来找盛泊兴复命,到现在百奇的郡守也没找出来,这给他们的后续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把普通百姓和士兵分开,等家人认领,胡部另外堆到一块儿,尽快埋了。” 花名册结尾上一清二楚的写了有三千五百一十四人,现在怎么数都只剩一千来人,盛泊兴靠在军营门前的半座石像上,愤愤不平的从嗓子眼里说话,“一个个的净他妈给我找事儿。”
“节哀吧。” 许将拍拍盛泊兴的肩膀,他把石像上挂着的半截手臂扔到地上给自己腾出空来和盛泊兴一块儿并肩靠着,“好歹也是把胡戮拿下来了。”
“我不节哀!” 盛泊兴一拧身子把许将的手从身上甩下来,“我为什么要节哀?让他们给我赔礼道歉!”
…… “那我先去忙了。” 顶着即将升起的太阳许将起身就往远离盛泊兴的方向走。
耍赖皮的大将军刚要拽住许将一抬脸就看见了逆光赶过来的宋景行,这次他到来的快!
盛泊兴一个鲤鱼打挺就起身去给宋景行牵马,”你怎么自己一个来了?” “我先赶过来的,那几位林郡来的大人在后面。” 盛泊兴一身的土血混合物腥气熏天,宋景行压了口气才和盛泊兴说话。
拿下百奇后盛泊兴就派人传话给宋景行叫他带人来百奇领粮食顺便找几位文官来接管百奇。
宋景行找的是林郡的人,比起鹤泽他们更唯盛泊兴马首。